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桂林警备区(简称桂林
警备区)的前身最早成立于1949年12月,时为桂林市警备司令部,1950年1月又建立
桂林军分区,此二者与后来建立不久便撤销的
桂林市军分区历经多次变革后,于1992年10月开始
合署办公,后合并成立桂林警备区,现为隶属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的
正师级单位,同时是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的
军事工作部门和
桂林市人民政府的
兵役工作机关,受广西军区和
桂林市委、市政府
双重领导。
1949年12月下旬成立桂林市警备司令部、政治部,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辖第四四一团和工人纠察队,1953年6月撤销。1967年4月,成立桂林市警备司令部、政治部。由市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兼任市警备司令员、政委。1971年底撤销。1986年6月,成立桂林市警备区司令部,与桂林市军分区合署办公。1992年10月后与桂林军分区合署办公。
1950年1月,桂林军分区(始由第一四七师兼)在
桂林市建立,辖第四三九、四四0、四四一团,独立团和10个县大队,共13459人。1951年6月,第一四七师免兼桂林军分区,归建第四十九军,重建军分区机关。县大队改为县人民武装部。1952年5月,军分区机关缩编为7个科,撤销军分区独立团。1957年7月,机关编5个科。1966年,桂林公安支队编为军分区独立营(1968年10月,桂林军分区独立营与百色军分区独立营对调)。1986年4月,军分区撒销各科。1992年10月与桂林警备区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