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大学生创业园成立于2007年7月18日,是由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百分百机构联合创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平台。它位于
桂林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二楼,首期孵化面积1000平方米,
园区内会议室、洽谈室、多功能厅、
通信网络、餐厅、商务中心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创业辅导、人才推荐、技术咨询、财税咨询、法律咨询、市场开发、生产办公场地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园区介绍
桂林大学生创业园的宗旨是:以优良的创业环境,一流的创业孵化服务,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创造型人才,为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服务。
桂林大学生创业园将力争建设成为创业人才的成长基地、创新服务的试验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基地、中介服务中心及科技风险投资的热土。
桂林大学生创业园优惠政策
为充分利用大学的科技、设施和人才的综合优势推动经济发展, 为大学生参与科教兴国和桂林市的科教兴市战略提供舞台, 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 特制订以下政策:
一、本优惠政策所针对的大学生企业是指桂林市高校在校及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创办的企业。
二、大学生出资占30%以上(或出资额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通过评审入驻创新大厦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房租优惠
1、第一期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位于桂林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二楼,每个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以申请10-100平方米的孵化用房。
2、入驻该创业基地的大学生企业,从入驻之日起,第一年可享受房租免费,第二年只需支付房租的50%,另外50%由高新区管委会给与补贴。第三年以后需全额支付。
3、其他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工商登记政策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三)税收政策
1、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符合条件的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
高新技术企业,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企业
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00]18号《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四)扶持资金
桂林大学生创业园设立扶持资金,首期资金总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凡入园孵化并通过评审的大学生企业,有权申请0.5万-1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五)大学科研资源
1.为入园企业提供电信、网络、图书资料等服务,费用按学校内部价格收取。
2. 开放学校各级研究实验室,鼓励入园企业利用学校条件从事研发活动。学校为入园企业优惠提供实验室设备、仪器的使用。
3.入园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入股(包括无形资产)一般占总股份不高于35%,属学校的职务发明或技术成果,股权归主要完成人、院系和学校共同持有,学校所占技术股份一般不少于30%。
4.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优惠办公、研发用房。为入园企业争取
风险投资基金或贷款。
5.企业如有条件成熟并具市场前景的科研项目可联合高校申请各类科研立项,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
园区服务
(1)入园审批:《申请入园企业申请表》
(2)资金支持:
1)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
2)大学生创业园企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3)孵化资金
a)申请表 b)基本情况 c)所需材料
3)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企业可申请各政府口资金
(3)公用技术服务平台:数字化产品设计平台、电子稳定性实验平台
(4)企业服务:
1)管理培训
2)创业辅导
3)中高级人才(猎头)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搭建企业与中高层人才间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帮助企业获得急需的人才,帮助中高层人才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