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
汉语成语
格杀勿论,汉语成语,拼音是gé shā wù lùn,意思是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出自《后汉书·刘盆子传》。
成语解释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
成语出处
《后汉书·刘盆子传》:“诸卿皆老佣也。今日设君臣之礼,反更肴乱,儿戏尚不如此,皆可格杀。”
成语辨析
【近义词】格杀无论
成语用法
复杂式;作谓语;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示例
如有白拒捕等事,~。(《
负曝闲谈
》第三回)
《唐律疏议》卷十八《贼盗 凡九条》: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
殷人
仍沉湎于酒,先教育他们,如果不听劝告的,格杀勿论。
谁是要当逃兵的,一律格杀勿论!
押送犯人时,如果这个犯人想逃跑,可以当场击毙,格杀勿论!
参考资料
格杀勿论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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