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是1979年出版,由美国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Alex·Haley)撰写的小说。中文译制版由译林出版社出版,郑惠丹译制。
内容简介
1976年秋,美国出版了黑人作家亚历克斯·哈利所写的一部家史小说《根》。作者自称他经过十二年的考证研究,追溯到他的六代以上的祖先昆塔·肯特,一个从非洲西海岸被白人奴贩子掳到北美当奴隶的黑人,描述了他在非洲的自由人生活,他和他的子孙在美国奴隶制下的苦难历程,以及这个家族获得自由后的经历。这书一出版,就成为脍炙人口的畅销书。同时,它也引起了截然相反的评价,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因此,关于《根》的问题,是一个带有高度社会意义和学术性质的事件,值得研究和探讨。
美国的黑人奴隶制问题,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最久、争论最烈的一个论题。
从十七世纪初第一艘载着掳自非洲的黑人的运奴船驶抵
北美洲海岸以来,迄今三百多年,黑人奴隶制和黑人受压迫的现象就一直是美国社会的严重问题。早在独立革命前,
美国南部的种植园黑人奴隶制就是美国
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一个逆世界历史潮流的
社会经济制度。到十九世纪中期,这种制度已成为美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维护奴隶制的反动势力和反对奴隶制的进步势力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反复较量,无穷的舌战和笔战所未能解决的,最后由真刀真枪的流血战争解决了。1861—1865年一场空前酷烈的
国内战争,结束了这种“有史以来最卑鄙、最无耻的奴役人类的形式”。然而,奴隶制的阴魂却象一团不祥的乌云,从来没有从美国大陆的上空消散。有形的枷锁不存在了,无形的枷锁——对黑人的压迫和歧视——仍然沉重地压在
美国黑人的头上,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耻辱”。奴隶制是美国老大难的种族关系问题的历史根源。因此,虽然奴隶制已被废除一百多年之久,今天它仍具有现实意义,是人们所极为关注和不断探索的一个题目。
时代意义
《根》动笔于六十年代,完成于七十年代。六十年代是美国黑人解放运动惊雷乍起的十年,黑人长期受迫害受歧视的苦况,通过他们自己的斗争,引起了全世界的重视和义愤。
毛泽东同志在1963年和1968年两次发表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表达了中国人民声援的强烈呼声。黑人的抗暴斗争和其他斗争,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果,但并没有获得完全的平等和解放。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仍然处于受压制受排挤的不平等地位。在
意识形态领域,反动种族主义势力仍不甘退场,千方百计为奴隶制翻案,为继续欺压黑人制造理论根据。1975—1976年,为纪念《飘》出版四十周年重印了该书的豪华版,同时重映同名影片,大作宣传,无异是对黑人运动的示威。1975年,出版了一本名叫《时光与十字架》的伪科学著作。该书企图利用电子计算机的运算来证明奴隶制是一个“高度合理和有效”的制度,说它使南部经济高度发展并使全体南部人(白人和黑人)都享有很高生活水平,公然颠倒黑白,为奴隶制叫好。相形之下,《根》揭露和谴责奴隶制,给予这些反动叫嚣一个反击,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中是能够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但是,如果象有些人所宣扬的那样,认为《根》把黑人解放运动引向了一个更高的水平,那么这种估计却未必恰当。考虑到六十年代黑人运动已经达到的水平,考虑到黑人在有组织的抗暴斗争中所表现的阶级觉悟和民族觉醒的程度,《根》所宣扬的
非暴力主义和以家族为核心的个人奋斗道路,与时代的前进潮流相比,不能不说是一个后退。哈利从写
马尔科姆·艾克斯的传记,到写《根》,也似乎是一个后退。
《根》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原因何在?这似乎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在六十年代急风暴雨的黑人解放运动期间,黑人问题一度成为美国国内政治生活的中心。此后,黑人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有所上升。近年来,黑人更多地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研究黑人,写黑人,表现黑人,成为一种时尚。黑人的历史也成为重新估价的对象。广大黑人关心自己的过去,要求把反动派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还黑人历史的本来面目,其他民族人民也要求获得这方面的更真实的知识。象《根》这样一本以黑人为主人公的历史小说,对奴隶制的反动性有所揭露,并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感染力,自然会引起广泛的重视。
然而,《根》作为一部历史小说虽有一定的价值,但和围绕着它所造成的宣传上的效果相比,则是不相符的。在这种明显的不相称的现象后面,必定存在着某种深一层的社会原因。据分析,由于黑人要求平等解放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赤裸裸的白人种族主义越来越不行时,意识形态领域的某些不希望运动走向革命化道路的当权者,也不得不顺应潮流,力图把黑人问题引向带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或改良主义色彩的轨道。这种分析不无道理。1978年2月话剧《
保罗·罗伯逊》的上演就是一个例子。享有世界声誉的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在五十年代时由于他的
共产主义信仰而遭到美国反动派的严酷迫害,流亡国外。然而在他逝世以后,美国资产阶级戏剧中心百老汇却演出了歌颂他的一生的话剧。该剧抽掉了罗伯逊的革命者的灵魂,宣扬他作为足球明星、法学家、歌唱家、演员而功成名就的道路,避而不谈罗伯逊自己不断强调的一点:他首先是一个革命家,然后才是艺术家,他把自己的一切成就服务于黑人同胞的解放事业。这种给黑人问题涂上一层温和色彩的倾向,近年来蔚然成风。《根》之所以受到如此的重视和大规模的宣传,是否也是这种潮流的一个表现?这表明,和穷凶极恶地迫害黑人的年代相比,风向是在转,但转向何方,仍然值得研究。
作品鉴赏
《根》是一部历史小说,它以昆塔家族的故事为叙事工具,表现的却是美国一百多年的历史。当作者以“我”的口吻亦假亦真地回遥远的非洲寻根时,也是一个美国人为自己短暂的历史寻找深厚的文化根基。这就是《根》。
巴尔扎克是这种以一个家族的历史反映一个时代气质的代表写手,但是在描写一个国家的历史时,这种作家还不多见。历史课本把一段美国历史讲得像模像样,《飘》以一个女性的角度控诉着
南北战争的历史。《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在批判黑人奴隶制度。文学作品想要表现历史时,总会采用由点到面的方法,从小处着眼,然后通过对当时现实的描写,复述那段历史。《根》也是这样,不过它在讲历史时,是那么小心翼翼,就像是一个人通过一个小孔偷偷地把看到的东西慢慢讲述出来。这大概是因为,讲述人是一些黑奴,他们被禁止读书认字,他们又拼命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而昆塔家族,在小说中一直是处于为其他黑奴带来外部消息的人。昆塔为老爷赶车,可以带回最新消息;达西认字,可以把报纸上的消息告诉大家;乔治与白人老爷关系密切,总把与老爷相处时听到的各种新闻带回奴隶巷。到了汤姆这一代,就算他不说,那热热闹闹的南北战争早已把他卷入其中,他亲身参与到历史中,为军队打铁服务。这一家人与历史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他们的参与性越强,这个家族对自己的非洲老家的遗忘性也越强,他们的独立自主性格也越来越强。昆塔的叛逆逃跑带着非洲原始部落对外来文明的排斥,是一种自然的不羁。到了达西这一代,已经与白人发生关系,逆来顺受,还期待白人小姐能够来解救自己。乔治,肤色都发生了改变,成了黑人最厌恶的浅白色,他的工作不是普通黑人奴隶所做的,而是训鸡师。这个职业是与新兴的资产阶级密切相关的职业。到了后面的汤姆,已经摆脱了农活,成为一个手艺人。再到后来的辛西娅,已经读书写字,拥有自己的工厂,黑人的生活越来越好,美国也在不断进步。
可是,也随着后代的成长,对非洲文化的保留也越来越少。到了后代人中,他们甚至排斥长辈时不时提起那遥远的昆塔,还有说话中的土音。但作者对这种排斥是反对的,他热爱自己的非洲文化,不然也不会在上下两册中用了大量篇幅描写遥远的非洲原始的部落文化。在上册中,我们主要看到昆塔在非洲大陆的生活。作者描述了一个乌托邦的世界,大家男耕女织,纪律鲜明,过着安静自给自足的生活。恐惧都来自外面世界的侵犯,来自罪恶的黑人贸易。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叙述视角很奇妙。在上册中,当描写一个人物时,作者的描写语言就是这个人物所看到的的世界,这种第三人称有限叙事的手法能够吸引读者跟着主人公一起探索,是一种很抓人的讲故事方法。非洲大陆一向以叙事性强著称,作者这样描写,也有可能是尊重自己民族的文化。另一方面,我们也了解到非洲文化中女性的地位不高,所以几代人中,只有达西是个女性,所以对她的描写只是在上册末与下册处,她夹在父亲与儿子之间,作者对她简单几笔,然后迫不及待地描写乔治的成长,她也从历史主舞台褪去。我认为,这里带有一定的男权色彩。达西身上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展开,一个女性的心理总是复杂的,如果作者可以多着墨于此,可能会使小说更加精彩。这也就牵扯到作者在下册很明显的一个叙述特点,跳跃性很强。因为这段历史实在太长,倘若拿出在上册那种慢悠悠的沉浸在非洲神秘部落文化中的风格描写手法,这就不仅仅是上下两册了,所以作者在下册加快了叙事速度,于是就给人一种乔治突然成长,乔治突然结婚。不过这样写也有一点,不拖沓,因为大家其实也不是很关心乔治的罗曼史。大家更关心的是,乔治真的能靠斗鸡为全家换得自由吗?在那场转变命运的斗鸡赌博中,作者老老实实地交待这是不可能的,李老爷输得倾家荡产,乔治也背井离乡。这种感觉就像是作者把读者的情绪突然调高,然后一盆冷水浇下来,扑得干干净净。
乔治背井离乡与他重归故里是个有趣的事情。他从美洲到欧洲,再从欧洲跨越大西洋回来时,我们很容易想到他的祖先昆塔当时也是横跨了大西洋来到美洲,只不过当时的昆塔是作为一个奴隶跟一群人挤在黑暗的人叠人的船体下仓,而乔治则是“一艘船的统舱铺位”,还有一群白人在港口欢送。这种对比在下册将要结束时也越来也耐人寻味,当汤姆一家在决定要不要带约翰逊一起走时,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对话“他皮肤白并不是他自己能选择的”。到这里,白肤色反而成为了一种负担,就像曾经的黑人无法选择自己的肤色一样,白人也会遇到这种种族问题。所以种族问题从来不是生理问题,而是经济问题。谁占经济上层,谁就是那个主导者。
我们在昆塔部分,总会有昆塔对自己子子孙孙的想象的描述。我当时以为这只是作者对昆塔感情的描写,其实这是作者的伏笔。他要写的,他要献给先祖昆塔的,就是他以及他的子子孙孙的故事。只不过这个故事,刚好与美国的历史不谋而合。人构成了历史,历史由人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