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政策是核力量运用与发展的基本依据,与国家的军事、政治和外交政策紧密联系,根据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政治集团的性质、政治路线的总要求而制定。通常包括建立和发展核力量的目的、方针和立场,对核战争和使用核武器的基本态度等。具有公开性和连贯性的特点,对核战略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
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有不同性质、内容的核政策。中国作为一个
社会主义国家和中等核武器国家,长期以来奉行的是独立自主的防御性核政策。美国作为核大国,其核政策则是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中确立起来的,包括核发展政策、核威慑政策、核运用政策和核军备控制政策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英国的核政策可以概括为以威慑求安全和以北约为主的政策,其中以北约为主是核心,以威慑求安全则是根本出发点。法国的核政策是在核大国争霸的夹缝中建立、生存和发展起来的,多年来始终奉行戴高乐政府时期提出的独立核防护政策。俄罗斯的核政策是遏制核政策。日本的核政策是“三不”政策,即不拥有核武器、不发展核武器、不部署核武器,但其核潜力和核能力不可低估。印度的核政策是确保拥有核武器。巴基斯坦奉行防御性抵消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