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应急,包括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是当核设施发生或即将可能发生的
核事故,采取措施,以控制或缓解事故发展,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保护公众,保护环境。学好核应急,事故才不急.
基本信息
中国是
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同时也是“核应急国际公约”及“
核安全公约”的缔约国,承担着相应的国际义务。在核电站选址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周边公众的安全。
在厂址确定后,针对可能受到的影响,我国核电站的周边划分有5公里、10公里等不同的应急区域。在核电站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建立完备的应急计划、应急设备和应急体系,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习,确保核电站在可能发生事故时周边群众能及时安全地得到转移。
演习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和组织,根据演习的具体目的和所涉及的范围与内容,可将
核应急演习分为以下三类:
(一) 单项演习,即目的在于验证、评价和提高特定应急响应人员的具体操作技能与响应能力的演习,这类演习也称练习;
(二) 综合演习,即核电厂营运单位、省核应急组织或国家核应急组织的所有(或部分)组成单位(或队、组)按照预定的演习情景协同进行的演习,这类演习的目的是验证、评价和提高应急组织的综合响应能力,加强其各组成单位(或队、组)的响应配合能力;
(三) 联合演习,即国家、省和核电厂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或其中某两级核应急组织按照统一的事故情景和相互协调的演习情景联合进行的演习,其目的是验证、评价和提高三级(或两级)核应急组织的整体响应和协调配合能力。
2.演习实施方式
第二十一条
核应急演习的实施方式可由初级到高级分为以下三种:
(一) 初级方式 根据演习的具体目的和选定的事故情景,事先编制好演习情景和响应程序的详细说明(脚本);演习时,演习人员根据演习情景的信息与指令按照脚本进行响应操演;
(二) 中级方式 监控人员可在演习过程中临时调整演习情景的个别或部分信息与指令,使演习人员根据改变了的信息和指令自主进行响应;
(三) 高级方式 不事先编制演习响应程序脚本,事故情景与演习情景由监控人员掌握,事先只向演习人员通告事故情景梗概,演习过程中,演习人员根据演习情景的信息与指令,依据应急计划和有关实施程序自主进行响应。
3.演习频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管理规定》第七条:
(一) 国家核应急组织的综合演习,一般每3~5年进行一次;各种单项演习,一般每2~3年进行一次,但通信演习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 省核应急组织的综合演习,一般每2~4年进行一次;各种单项演习,每1~2年进行一次,但通信演习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三) 核电厂营运单位的综合演习,每1~2年进行一次;各种单项演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但通信演习应有更高的频次。
(四) 核电厂首次装载核燃料前,核电厂营运单位和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进行一次场内、场外核应急演习。
(五) 联合演习,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协商安排。
国务院在2013年7月发布了国家核应急预案,预案中对演习频次做了相应的调整。
各级核应急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方式,经常开展应急演习,以检验、保持和提高核应急响应能力。国家级
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由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组织实施,一般3至5年举行一次;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分别组织单项演练。省级核应急联合演习,一般2至4年举行一次,由省核应急委组织,核设施营运单位参加。核设施营运单位综合演习每2年组织1次,拥有3台以上运行机组的,综合演习频度适当增加。
核电厂首次装投料前,由省核应急委组织场内外联合演习,核设施营运单位参加。
公众防护措施
核电站周围的
烟羽应急计划区半径为10公里,分为内区(撤离区,半径为5km)和外区(隐蔽区)。公众在核电站发生事故时:
(1)保持镇定,服从指挥,不听信小道消息和谣言。
(2)收看电视或广播,了解事故情况或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听到警报后进入室内,关闭门窗。
(4)带上口罩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接到对饮用水和食物进行控制的命令时,不饮用露天水源中的水,不吃附近生产的蔬菜、水果。
(7)听到撤离命令时,带好随身贵重物品,家电、家具、家畜等不要携带;听从指挥,有组织地到指定地点集合后撤离。
(8)如果检测到身体已被放射性污染,听从专业人员的安排。
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1月27日发表了《
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的核应急
(2016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核能发展与核应急基本形势
二、核应急方针政策
三、核应急“一案三制”建设
四、核应急能力建设与保持
五、核事故应对处置主要措施
六、核应急演习演练、培训与公众沟通
七、核应急科技创新
八、核应急国际合作与交流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