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币样币是检验人民币印制质量和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标准样本,由印制人民币的企业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印制。人民币样币上应当加印“样币”字样。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币样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样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样币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生产样印制的用于检验人民币印制质量与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标准样本,是经办
货币发行业务的工具和重要实物档案资料。第三条规定,样币包括纸币、硬币和普通纪念币样币。第四条规定,样币不具备货币职能,禁止流通和买卖样币。第六条规定,样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印制人民币企业印制。第七条规定,样币上印制“样币”字样,纸币样币加印序号及“禁止流通”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