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要求,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优质艺术教育活动资源,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组织创编了《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并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
这套校园集体舞创编历时两年,经过了一个科学、有序的过程,在教育部体育司的统一协调下,成立了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创编工作组,参加这个创编工作的都是国家舞蹈教育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长期从事中小学舞蹈教育的老师。为了保证创编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查研究,了解当前中小学校舞蹈教育的现状,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情况,以及对舞蹈的需求。调研报告表明学生普遍喜欢舞蹈,认为参加校园集体舞活动能够调节情趣,活跃身心,增加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校园集体舞音乐和动作的创编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北京、深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这些地方有关学校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创编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包括小学组《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初中组《青春旋律》、《校园秧歌》,高中组《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等7个校园集体舞蹈。
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有助于学生愉悦身心、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有助于改善学生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身体素质,有助于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使学生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园集体舞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功能,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契机,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利用大课间活动和学生课外集体体育锻炼时间,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