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委员会委员
教育领域名词
“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是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中“现代学校制度”这一国家级课题的主要内容之一,南京市鼓楼区是主要实验区。在中央教科所和南京市教育专家的指导下,试验区的学校从尊重家庭、社区对学校管理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入手,拓宽学校民主渠道,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何谓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据中央教科所这一课题的常务副秘书长李继星介绍: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在欧美教育发达国家是一项历史悠久、应用广泛、相当成熟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我国由国家立项对这项制度的研究实验,起步于2003年。与国外不同的是,南京鼓楼实验区中小学的校务委员会,不是对人事、财务等均负有决策权的权力机构,而是在校长负责制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的一种新型制度。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专家等人员组成,他们的责任是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进行协调和审议。
校务委员会委员人数在11至15人左右,聘期二至三年。实验区各校均遵循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产生校务委员会的所有代表。
校务委员会如何发挥职能
学校大到发展规划,小到教学措施、教学实践,都需要对外宣传并做好协调工作。学校校务委员会成员不少是社会知名人士,他们的宣传协调作用是学校自身无法企及的。江苏省教育学院附中的石城校园坐落在石头城公园中,环境宜人。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石城校区应实行置换。有些家长不愿搬迁,并借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写信给教育主管部门,反对搬迁。校务委员出面召开了家长会。经过协调,家委会主任带头表态同意搬迁,并做其他家长的说服动员,使搬迁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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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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