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农田
现代化基本农田
标准农田:简而言之就是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基本农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力争生产出绿色、有机、健康、多样化的食品。中低产的普通农田可以经过系统改造成为标准农田。
历史背景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粮食生产的基础是耕地,特别是粮地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核心是要保护好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也就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粮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做到储粮于田。因此,加快标准农业建设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最基本保证。
评价规范
2016年10月13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发布。《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目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
《规范》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时点为每年年末和规划期末,评价对象为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建设管理和社会影响等五个方面,评价指标划分为三个层次。
《规范》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系统科学、可扩展、可操作、实用等原则。
《规范》的发布实施,为落实“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9 15:53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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