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木腿又称踩高跷,脚把,
陕西关中一些地方,每年正月十五闹元宵的
社火中,还保留着这项传统民俗文化。
来源
最早记录
《列子.说符》上载︰“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
金帛。
他是说在
春秋时代,宋国有个叫兰子的艺人,擅于杂技表演,把一对长木棍绑在脚上,能跑能跳,手上还同时轮流抛耍七把剑,技艺高超。一般都认为这是最早的有关踩
高跷的记载。
早期的农业社会,在迎神、庙会或节庆游行时,都可以看见踩高跷的传统民俗技艺表演,其动作允文允武,时而诙谐时而惊险,所以深受大人小孩喜爱。
《说文解字》上载:“趫,善缘木之士也。”就是擅于爬树的人。
操作方式
“踩高跷”就是把双脚绑上长约三至五尺的木棍,并能在上面且歌且舞的一种传统民俗体育活动。“踩高跷”还有多种俗称,如缚柴脚、扎高脚、走高腿、拐子、踏跷等,这些俗称应都源于双脚上绑着的长木棍。
历史发展
“踩高跷”起源于
春秋时代,到
魏晋南北朝时技术更臻完备纯熟,花样也更多;唐宋时期,“踩高跷”活动已经在传统民间盛行;至明清时则成为迎神赛事、
庙会、节庆活动中的重要表演项目,而“高跷”一词也是在清朝时才被使用。
具体介绍
踩高跷是表演者双脚踩在长木棍上,凭着杰出的平衡感和超群绝技,行动自如的演出行走、跳跃、前后翻滚、舞剑等特技动作。他们大都浓妆艳抹,造型各异,并依所扮角色穿着不同的戏服。高跷的表演形式又分为“文高跷”、“武高跷”,前者有剧情重扮象,讲究扭、逗及角色情节的诠释;后者则强调武术和个人技巧,以高难度技能为主,如叠罗汉、跳高桌、单腿跳、倒立等。按跷脚长短。
高跷又有高跷、中跷、低跷(又叫跑跷)三种,最长可达一丈多,最短的不足两尺。高跷阵的组成无人数限制,六七个、甚至十多个都能成阵。
“踩高跷”是流传久远的民间传统文化技艺,它融合了地方
戏曲、
杂技、
音乐、舞蹈、
武术等,可文可武,动作活泼多样,精湛的技巧,老少咸宜,因此才能流传至今。
操作步骤
高跷是用两根长约一米的木棒,将上端三分之一凿成检槽,以便吻合地捆绑到小腿上,检槽与木棒结合处安上踏蹬供脚踩用。表演者将两腿分别绑在高跷上,就可以表演了。表演人数不限,少则两人,多则十几人,根据表演的内容而定。表演者身着彩装,在锣鼓、唢呐的伴奏下来往逗舞,扮演各种角色,表演各种动作,边舞边唱,煞是风光。唱词多为即兴编唱,也有传承下来和事先编好的固定唱词,曲调优美,多为传统民间小调。走高跷形式活泼,内容丰富,既可表演歌舞,也可表演杂耍,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相关作品艺术
长安“柳木腿”高者达两米左右,以高、难、险取胜;低者一米左右,舞蹈性更强。可以表演某些戏剧动作,如《杀裴生》中的吹火等特技。县内鸣犊乡高寨村、嘴头村、杜曲镇江坡村、斗门乡牛角村技艺较为突出。
各地风俗
柳木腿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
河北、山东。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作惊险表演:最下层的舞者,共用肩扛起两根长木棍,中层的舞者不踩站在木棍上,他们肩上还站着扮演《
白蛇传》的三名演员,或是站着一名舞弄小花伞的儿童,最下层的演员还能缓步向前移动。
少数民族,演员均着本民族的服饰,表演别具一格。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