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柳北区审计局位于柳州市胜利路12-8号
简介
根据《中共柳北区委员会 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北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柳北发〔2010〕11号),设立柳北区审计局,为柳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资金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主要职责
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主管辖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向区长提出年度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报送柳州市审计局。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本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本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城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本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治区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使用本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
4.本区属国有企业、本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城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本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城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对属于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七)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本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柳州市柳北区审计局承办本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柳北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21:03
目录
概述
简介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