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是柳州市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
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及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2、负责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
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
3、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有关制度,实施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4、领导市广播电视中心(柳州人民广播电台、柳州电视台、柳州广播电视报)、柳州市广播电视局监测台、柳州市广播电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等
直属事业单位,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
5、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和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局办公室
督察、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规章起草和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办与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人事教育科(党委办公室)
管理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人事党案、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承办党务和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和系统内的统战工作;协调全系统内的工、青、妇工作。
宣传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市广播电视中心重要宣传进行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该室为局编委会的办事机构。
社会管理科
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号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线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配置的报批工作;负责视频点播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科技事业科
组织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和制定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拟订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组织草拟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工作;做好广播电视信号的监测工作;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承办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计划财务科
制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和规定;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产业科
拟订柳州市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对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进行协调指导;承担柳州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实施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的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