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文学社于2013年1月1日在秦皇岛新世纪高级中学成立,隶属于秦皇岛新世纪校
团委,现任社长刘东旭(先高二年级)。
社团规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社为爱好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社长直接领导.
第三条 文学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拓展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革提供实验的园地。
社员
第四条 凡本
集团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参加
社团,未被社团除名且文学社尚有空余名额时,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及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任务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六)有热爱文学社,以本社为第一社团,不加入他社的义务。
(七)有与社内其他成员互相监督的义务。
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作品在校刊上优先发表的权利。
(五)享有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六)享有与社内其他成员互相监督的权利。
(七)享有提出合理建议、提出问题的权利。
第七条 入社
(一)文学社的名额将视文学社发展情况而定。
(二)申请者应向理事会提交填写信息完善的入社申请表。
(三)文学社招收新人时限定次数和时间。
(四)申请者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社员权利。
第八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到人事部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 奖惩机制
(一)对学年表现积极的社员,经理事会和人事部的认定将给予“优秀社员”称号奖励,并颁发证书。
(二)对学年表现优秀的干部,经理事会和人事部的认定将给予“优秀文学社干部”称号奖励,并颁发证书。
(三)对学年获得好评最多的作品,经理事会和编辑部认定,授予“优秀作品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作品在贴吧置顶三个月。
(四)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被除名者终身不可加入本社团。
(五)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按自动退社论并且以除名处理。理事会成员有一次无故不出席会议。理事会有权将其撤职。有事者可向理事会成员请假。
(六)一个月内无故不交任何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并且以除名处理。
(七)如果社员不履行应尽义务,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除名。
(八)如有社员未经许可退出文学社官方组织(如:QQ群、贴吧),第一次警告,规劝后拒不改过的按除名处理。
(九)凡社员未经许可,以个人或集体的身份加入非文学社理事会承认的其他组织或联盟,直接给予除名。
(十)如上交作品中有不健康内容者,直接给予除名。
(十一)上交作品中如果出现抄袭现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除名。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社长、副社长及部门部长
(一)社长一名。
(二)副社长若干。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老师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2、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3、做好与各文学组织的稿件收发。
4、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5、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五)部门部长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执行理事会下达的任务。
2、各部长应本着通力合作的原则指导部门工作。对理事会下达的任务,部门间应合作完成。
3、对经过理事会商议后下达的任务,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允许有延期、推诿、拒绝任务等行为。
4、各部门实行自治制度。在不与理事会的决议产生冲突的情况下,各部门的制度、人员、任务均可以由部门自主制定和调节。
5、各部门应建立自己的QQ群,以方便部员之间交流。
6、部长必须定期参加文学社理事会,有特殊情况应向社长请假。
第十一条 理事会
(一)核心机构,由社长直接管理。
(二)部员由副社长、各部门部长及理事代表组成。
(三)理事会设若干常务理事,负责制定、商议、修改文学社内的重大决策。
(四)各班各设一名非常任理事,负责各班级社员与理事会的沟通和交流。
(五)理事会负责管理文学社各部门日常工作。
(六)理事会拥有文学社内的所有权利,当文学社部门与理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时,理事会有权对部门决策进行修改。
(七)理事会有权利执行、修改本规章制度。
(八)理事会有权利决定社员的去留。
(九)当社员提出的质疑必须进行详细回答。
(十)虚心接受社员对理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的合理性建议、批评,并积极采纳实行。
第十二条 宣传部
(一)宣传部设部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不定期地通过校内宣传栏和LED屏在校内宣传本文学社。
(三)通过合适的网络渠道长期宣传本文学社。
第十三条 人事部
(一)人事部设部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负责统计管理文学社社员档案。
(三)及时更新文学社人员资料。
(四)负责记录文学社成员的会议考勤。
(五)对社员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处罚并做登记。
第十四条 企划部
(一)企划部设部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设会计一名,负责财务管理与登记,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情况。
(三)负责策划文学社活动。
(四)负责对文学社资料进行管理完善。
(五)负责管理文学社经费。
第十五条 外交部
(一)外交部设部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负责本社与他社或其他文学组织的交流沟通、商议合作。
(三)负责出访其他文学社社址做文学交流。
第十六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设主任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人员由理事会指定人员。
(三)编辑部全权负责校刊的编辑和发行。
(四)定期整理社员文学作品,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表在校刊上。
第十七条 网络部
(一)网络部设总监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将社员优秀作品上传至网络。
(三)负责管理文学社微博、社群和贴吧。
(四)将文学社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关网络。
第十八条 记者站
(一)记者站设站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负责定期采访理事会指定的采访对象。
(三)负责采访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种活动。
(四)负责与外交部出访其他文学社并做出访记录。
第十九条 辅导团队
(一)辅导团队不设领导机构。
(二)辅导团队由优秀老师、网络写手和杂志写手组成。
(三)负责对社员的作品进行指导和修改。
(四)负责对社员的写作辅导。
(五)负责举办文学社讲座。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社团经费由企划部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费的支出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社团成员投稿后,如果经过编辑部修改作品后投稿成功,需向文学社缴纳稿费的15%作为文学社经费。
(二)文学社全体参加各种校内活动获得经费。
(三)校方拨款投资。
第二十三条 经费输出
(一)社团活动经费。
(二)宣传使用资金。
(三)各部门申请支出。
(四)校刊印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社社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内所有条款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制度由林风文学社理事会制定,保留修改权及解释权。
第二十六条 本章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或单位组织不可对本社做出抄袭、剽窃、诽谤等有损本社利益之事,否则必追究法律责任。
部门分化
核心部门
理事会:负责决定文学社的重大决策和发展方向。
秘书处:负责文学社内部的日常管理。
主要部门
编辑部:负责文学社期刊和特刊的发行。
企划部:负责文学社活动设计并编写策划书。
人事部:负责文学社人员档案管理。
外交部:负责文学社的对外交往。
发行部:负责校刊的对外发行。
辅助部门
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学社的活动和对文学社进行推广。
网络部:负责文学社网络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记者站:负责采访校园活动或人物。
财务部:负责管理文学社经费。
现任干部
理事会
社长(理事长):刘东旭
荣誉社长:张英豪
副社长(副理事长):齐卓璇
副社长(副理事长):祁鹏飞
理事:申贺敏
理事:张嗣儒
编辑部主任:高 唱
企划部部长:信 莹
外交部部长:吕婷婷
人事部部长:张珅瑜
记者站站长:(虚位以待)
网络部总监:(虚位以待)
发行部主管:(虚位以待)
秘书处
秘 书 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编辑部副主任:
企划部副部长:
外交部副部长:
人事部副部长:
宣传部副部长:
记者站副站长:
网络部副总监:
发行部副主管:
社团档案
社团大事件纪实
2012年11月,林风文学社开始筹备建设中。
2013年1月1日,林风文学社宣布正式成立。
2013年3月,林风文学社正式加入
意林中国知名中小学文学社联盟组织
2013年4月,林风文学社第一期刊物正式在校内发行。
2013年5月,文学社各部门开始进入正常运转状态。
2013年5月,在校内举行“意林.林风杯——
我的中国梦”
征文大赛。
2013年6月25日,成功举办“梦想于心 励志于行”
意林杂志社校园公益巡讲活动。
2014年1月,林风文学社成立一周年纪念日。
创始人简介
张英豪,(1995年12月29日-- )2012年进入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就读,并在第一学期成功获得2012年度“全校优秀班干部”称号,2013年在校团委的号召下,组建了第一个对外开放的文学性交流社团——林风文学社。
2013年初,成功带领文学社加盟意林中国知名中小学文学社联盟并且和《意林》编辑部;联合举办了《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在学校引起强烈反响,赢得了校委以及校方高层的一致好评。
在2013年4月,《林风》编辑部制作出第一期刊物,标志着林风文学社开始有能力发行实体刊物,林风文学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2013年9月,文学社迎来了换血期,社长在高一组建了新的管理团队——秘书处。
2014初,张英豪得到校团委的赏识,开始负责协助全校的社团协调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