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才
福建省军区原副参谋长
林辉才(1912-1996),福建省武平县中堡乡人。1932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长,大队政治委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第五次反“围剿”作战。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在闽西苏区坚持三年游击战争。1937年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随闽西红军游击队编入新四军第二支队,于1938年春开赴皖南抗日前线,历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司令部副官、第三连连长,第四团第三营营长。1940年夏,调军部教导总队学习。1941年1月皖南事变中突出重围抵苏南。任新四军第六师第十八旅第五十二团营长。1942年5月后,任新四军第一师第十八旅兼苏中军区第一军分区第五十二团参谋长,苏中军区江都独立团团长。参加开辟苏南、苏中抗日根据地。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苏中军区教导旅第二团团长,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部作战处处长等职,参加苏中、宿北、莱芜、孟良崮、豫东、淮海、渡江和解放上海、福建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南京军事学院高级系副主任,公安第十三师副师长,福建军区晋江军分区司令员,福建省军区副参谋长。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6年6月19日在福州逝世。
人物生平
林辉才,武平县中堡人,民国元年(1912年)生。幼年家贫,8岁在外婆家放牛,10岁随父外出打工做土纸。民国21年1月,参加陈坑区游击支队,后随队编入红军独立二团任战士。民国2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后,调入红军第十师、东南作战区、红十二军一〇一团任战士。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民国23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坚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先后任红八团二连排长、侦察员、挺进队队长、指导员。
抗日战争初期,编入新四军二支队,任司令部副官、连长、四团三营营长。民国29年夏,调新四军军部教导总队学习。民国30年“皖南事变”时,任一大队大队长,连续战斗七天七夜突出重围,随谭震林师长到达苏南,担任新四军六师十八旅五三团一营营长。9月,改任五三团三营营长、团参谋长。民国31年5月,任新四军苏中军区江都独立团团长,在江都组织了吉孔战斗、攻克吴家桥战斗、收复丁沟战斗、西草子反伪军抢粮战斗、宗标战斗、沙洼战斗、奔袭曹王区公所伪军、伏击日军海军陆战队、樊川瓜柚战斗和苏中东桥战斗等,群众亲切地称独立团为“林团”。民国34年,该团编升为苏中教导旅二团,仍任团长。同年9月,参加了以教导旅为主力攻克兴化城战斗,后改任一团团长,参加了解放如皋灯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一纵四团、七团团长、一纵行政处处长、纵队参谋处处长,华东野战军先遣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等,参加了宿北、孟良崮、豫东、淮海等战斗战役。自参加革命以来,林辉才身经百战,经历大大小小战斗达200多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南京军事学院高级系副主任,福建公安十三师师长,福建晋江军分区司令员,福州军区司令部组织编制部部长,福建省军区副参谋长等职。1960年7月,因公遭遇车祸,受伤治疗。1965年经组织批准休养。“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7年,由福州军区予以平反昭雪,并当选为福建省第四届政协委员。1983年3月离职休养,享受副军职待遇。
1955年,林辉才被授予大校军衔。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勋章。
1996年6月19日,林辉才在福州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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