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镇,隶属于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地处
林甸县中部、东与
四季青镇相邻,南与
花园镇接壤,西与
鹤鸣湖镇毗邻,北与宏伟乡相连,2018年,区域面积152.1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2840人。
历史沿革
原名东集镇,属安达厅。
民国一年(1912年10月),设东集镇稽垦局。
民国三年(1914年11月),于东集镇设林甸设治局。
民国六年(1917年7月),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林甸保。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林甸街。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设林甸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改名第一区。
1955年6月,设林甸镇。
1958年9月,改为跃进公社。
1959年2月,改名林甸镇公社。
1981年,公社改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林甸镇辖东北、东南、西北、西南4个社区,东风、和平、创造、实验、巨贤、东发、工农、朝阳、长青、合乡10个行政村。
截至2019年10月,林甸镇下辖4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林甸镇,地处
林甸县中部、东与
四季青镇相邻,南与
花园镇接壤,西与鹤鸣湖镇毗邻,北与宏伟乡相连,区域面积152.11平方千米。
气候
林甸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冬长夏短,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多雨,春秋季节交替,气温变化急剧,多风沙。
水文
林甸镇境内河道属嫩江流域,主要河流有双阳河。
自然资源
林甸镇有草原面积10.2万亩,地热温泉井28眼。
自然灾害
林甸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低温、大风、冰雹、虫害等。
人口
2011年末,林甸镇辖区总人口80436人,总人口中,男性40540人,占50.4%;女性39896人,占49.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9149人,占98.4%;有蒙古、满、回、朝鲜等少数民族,共1287人,占1.6%;2011年,人口出生率5‰,人口死亡率3‰,人口自然增长率2‰。
2017年,林甸镇常住人口18021人。
2018年,林甸镇户籍人口22840人。
经济
2011年,林甸镇农业总产值1.1亿元,农业耕地面积14.9万亩,人均6.7亩;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2011年,玉米种植面积14万亩,产量10.4万吨;豆类种植面积5085亩,产量1017吨;蔬菜种植面积4500亩,产量4800吨。
2011年,林甸镇奶牛年末存栏2930头,生猪年末存栏4.5万头,羊年末存栏2.7万只,家禽年末存栏30万羽;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539元。
2011年,林甸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职工3.2万人;商业网点21个,职工2651人;财政总收入1289万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87万元;年末,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2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43万元。
2018年,林甸镇有工业企业81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0个。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林甸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大院3个;农家书屋10个,藏书4.5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17人;体育场地1个,健身场地3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5%;1963年2月开通有线广播,1969年开通广播电台,2011年末,广播用户13523户,入户率18%; 1989年开通电视台,2011年末,电视用户28028户,入户率100%。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林甸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214人,专任教师56人;小学3所,在校生580人,专任教师24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3所,在校生345人,专任教师153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8%。
2011年,林甸镇有教育经费达0.32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0.1亿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00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0.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0.1%、0.3%、0.3%、0.5%;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4.2%,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林甸镇有标准化卫生院11个,病床678张,专业卫生人员24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9人,注册护士11人。
社会保障
2011年,林甸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22户,人数1348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56132人,参合率75%; 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9万人,参合率22%。
邮政电信
2011年末,林甸镇有邮政网点37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99200千米,投递点43个;有电信企业4家,固定电话用户7856户,电话用户普及率78%;移动电话用户65483万户,比上年增加1265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7%;宽带接入用户5679万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6.8万元。
交通
林甸镇已形成以公路为主的交通运输网络;境内有县乡(镇)级公路10条,总长400千米;2011年,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63辆,客运汽车23辆;年客运总量19万人次,年货运总量384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