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枝春故居
清康熙闽县榜眼林枝春故居
林枝春(1699~1762年)字继仁,号青圃,闽县林浦乡(今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村)人。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生。
林枝春生平简介
林枝春少孤,穷而奋。雍正元年(1723年)中举人。雍正八年考取中书。乾隆二年(1737年)以进士第二人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三年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又充“一统志馆纂修”。乾隆六年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和充武英殿纂修,校勘经史局,擢翰林院侍讲,冬,提督河南学政,改祠堂办义学,奖掖贫苦学子入读。乾隆七年擢右春坊右庶子、翰林院侍讲学士,次年改通政司右通政。乾隆十三年,承旨作《玉瓮歌》,勒石于承光殿壁。是年冬,出为江西学政,第二年转为左通政。乾隆十五年裁减冗缺,改为副使。乾隆十七年乞假归里,在福州鳌峰书院主讲8年,教人以严,每逢十五日,皆召集学生列坐鉴亭,示以“立品持躬之要”;又创舍溶贡院,作《禁巫鬼议》,反对迷信。
林枝春著有《青圃文集诗集》、《日知录》、《闻见录》、《学庸说》、《五经辨疑》等。乾隆二十七年逝世,年63岁。
拆除前建筑现状
在未拆除前经过初步勘测,根据其建筑形制,应属于明末清初时期古建筑,该建筑原为正落两进,另侧落和园林部分的建筑保存较为完好。现已作为名人故居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为建设乌山广场,市政府决定对故居的正落主座作为易地修复对象予以保护。拆除前由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进行各项勘查工作:拆卸的构件编号、拍摄以及落架、搬运、保存。市古建所进行现状实测工作。
该正落主座为面阔五间、进深六间的纯穿斗式明代木构古建筑。
构件保存状况
落架后其所有构件(除夯土墙无法移走),其余均运至乌塔会馆主座内。直至2002年乌塔会馆主座因原构架本来就残损严重又遭遇较大的台风,发生大部分坍塌。存放在主座内的木构件,连同塌落下来的木构架和瓦砾等混杂一起。仅用一些油毡
遮盖,防日晒、风吹雨淋,场地排湿通风条件极差,并且存放已有长达9年时间,存放的木构件必定遭受白蚁和雨水的侵袭,根据估算木构件重新可利用率很低。
石础等石构件和瓦件基本损坏不严重。具体构件的保存状况还有待逐件翻拣、搬运后才能确定其保存状况。
价值评定
林枝春故居与福州古民居形制基本类同,艺术构件精美在福州古民居中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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