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枝春(1699~1762年)字继仁,号青圃,闽县林浦乡(今福州市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村)人。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生。
林枝春少孤,穷而奋。雍正元年(1723年)中举人。雍正八年考取中书。乾隆二年(1737年)以进士第二人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乾隆三年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又充“一统志馆纂修”。乾隆六年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和充武英殿纂修,校勘经史局,擢翰林院侍讲,冬,提督河南学政,改祠堂办义学,奖掖贫苦学子入读。乾隆七年擢右春坊右庶子、翰林院侍讲学士,次年改通政司右通政。乾隆十三年,承旨作《玉瓮歌》,勒石于承光殿壁。是年冬,出为江西学政,第二年转为左通政。乾隆十五年裁减冗缺,改为副使。乾隆十七年乞假归里,在福州
鳌峰书院主讲8年,教人以严,每逢十五日,皆召集学生列坐鉴亭,示以“立品持躬之要”;又创舍溶贡院,作《禁巫鬼议》,反对迷信。
在未拆除前经过初步勘测,根据其建筑形制,应属于明末清初时期古建筑,该建筑原为正落两进,另侧落和园林部分的建筑保存较为完好。现已作为名人故居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为建设乌山广场,市政府决定对故居的正落主座作为易地修复对象予以保护。拆除前由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进行各项勘查工作:拆卸的构件编号、拍摄以及落架、搬运、保存。市古建所进行现状实测工作。
落架后其所有构件(除夯土墙无法移走),其余均运至
乌塔会馆主座内。直至2002年乌塔会馆主座因原构架本来就残损严重又遭遇较大的台风,发生大部分坍塌。存放在主座内的木构件,连同塌落下来的木构架和瓦砾等混杂一起。仅用一些油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