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立在
国信证券公司时,负责货币经济研究、撰写月度货币经济点评报告和每周的资金价格与商品价格周报。
林松立供述称,其工作期间,认识了在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的李某。李某离职后,两人通过MSN聊天和电话保持联系。2010年12月10日,他向李某泄露了当年11月的5项宏观经济数据。
据了解,得到
经济数据后,李某通过手机短信发给伍志文(原金麦龙(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信息共享”。
伍志文则把从
伍超明(原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那里得到的涉密短信,先后三次转发给了自己的老乡李某。李某被控制后,林松立也被揪出。
西城法院审理查明,林松立于2010年12月10日,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通过MSN聊天工具,向李某泄露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共计5项。经鉴定,其中3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