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日华,男,195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人物履历
历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干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自治区财政厅法制处副处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涉嫌违纪
林日华因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财务管理混乱、发生工作人员违法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林日华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林日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级别、档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