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应亮(1511-1593),字熙载,别号少峰,
侯官人,
林春泽之子。明嘉靖七年(1528)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历官颍上知县、秀水知县、户部主事、精膳郎中、常德知府、广西副使,累迁广东按察使,转广西左布政使、右布政使,官至户部右侍郎,
总督仓场,后以父老力请归回。家居20年,著有《
少峰草堂诗集》一卷。
林应亮,字熙载,别号少峰,春泽子。
侯官(今
闽侯县南屿镇南屿)人,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任颖上知县。二年后,调浙江省秀水县。他执法严明,屡断疑案,廉声大著。当时有一道士住宿僧舍被人所杀,前任县官委罪于寺主僧,主僧受不住刑讯迫供,胡乱招认。应亮到任后复审此案,疑为有错,后果然缉拿到真凶,遂释放被诬主僧,一郡叹为神明。
嘉靖十六年,升任户部主事,又改为精膳郎中,出任湖南常德知府。常德地多蛮峒,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极其困苦,当地荣王府官校又多仗势欺压人民。因此,长期以来被视为难于施治的地方。应亮按律执法,核实兵饷,清理邮传等开支,惩治不法官吏、兵校,并晓之以理。人民称颂其德政、荣王亦表悔谢。当年瘟疫流行,应亮开仓施粥,延医送药,救活无数。
在
严嵩作
礼部尚书时,应亮就认识他,等到
严嵩为相时,应亮也没有特别去讨好他,严嵩和他的儿子世蕃均感不悦。刚好朝议派大臣赴蓟州(今津
蓟县一带)督饷、练兵,
严嵩欲用户部
赵贞吉,应亮反对,他说:“督饷者,督京运乎?民运乎?若二运已有职掌,添官徒增扰耳,兵之不练,其过不在是,即
户部侍郎出,何益?”严嵩面惭语塞,遂罢其议。事后,严嵩指使
给事中张益劾应亮,调南京,不久升为户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