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
抗日战争的炮火中参加革命,虽然学历不高,但他勤奋学习,不但在陕北延安革命圣地时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打下了扎实的理论根基,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到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当研究生,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与研究法律科学。因而使他成为又红又专的大学领导干部,成为我们党自己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
林山同志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成返校后,一方面担任学校行政领导工作,一方面又投入到紧张的教学工作中去。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后,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政法干校的各个班均要开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课程。其中,军法班、司法班、检察班、民政班等,都是从业务部门调来集训的在职干部,如军法班是从人民解放军中抽调的从事军法工作的军官,他们都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这些班讲授《宪法学》,对教师的要求是很高的,林山同志都能很好的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当时,教师上课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撰写手稿,因为这时既没有专门的教材,又没有可资借鉴的专著,这就需要任课教师白手起家,搜集大量的有关书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条文,自己写出系统的讲课手稿。林山同志作为领导干部,完全是自己动手,认真备课,写出手稿。因而他的讲课深受学生的欢迎,即使是军法班里的高级军官对他的讲课也是满意的。他不仅讲课内容丰富、深刻与生动,而且还能针对地解决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作出使学生满意的解答。他还能够向宪法教研室的中青年教师虚心征求对他讲课的意见,并认真改进教学工作,青年教师从中也深受教益。
1958年湖北大学成立时,林山同志担任副校长。在随后的几年中,由于国家遭受到严重自然灾害与工作中的失误,国家面临许多困难,在师生中产生各种思想问题。为了教育师生正确认识前进中发生的种种问题,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林山同志经常向全校师生作各种专题报告,涉及政治、经济、外交、文化等各领域的问题。由于他刻苦学习各种知识,掌握丰富的历史资料与现实资料,因而他的报告深入浅出、论述深刻、以理服人,能够解决师生思想上存在的许多问题,深受听众的欢迎。现在看来,这些报告可称为专题讲座,与现在的学术讲座相比也毫不逊色。当时学校校一级领导7人左右,林山是向全校作专题演讲最多的一位领导,这是难能可贵的。他把这些报告中的精华浓缩成文章发表后,在社会上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表明他这些成果在学术上有其自身的价值。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学校学术史上应该总结的一个方面。正如
毛泽东指出:什么叫理论?能从实际中抽象出来的东西去指导实践,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就可以称得起是理论。
邓小平也指出:马列主义并不玄奥,它是很朴实的东西。林山同志在从1959—1966年的7年当中,向全校师生所作的多次专题报告,解决了师生思想上的实际问题,提高了他们的觉悟,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及培养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报告可以称得上是理论,有其学术价值。为了办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个优良的学术传统应该继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