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曾(1547-1634年)字志唯,号省庵,明·
泉州晋江人。
万历十六年(1588年)
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
进士。授
南康府推官,擢为
吏部考功司
郎中,周历四司。疏陈东南水患,唐尧遇与林学曾共舟共济。艰外忧,引疾归,郡守延与
黄凤翔等纂修府志。
致仕归,问业者履满闽省。
直指使者
巡抚张熊特疏于朝:“林某,孔、孟真诠,周、朱正派
理学名儒,年近八十,犹朝夕讲诵不辍,学者推宗之,比作
蔡清,而其厚德雅时,更似文潞公、
韩魏公之为人,宜时加优礼恩赐。”部覆:“奉旨:命有司遵旨存问。司马林文安瀚至学曾百二十年,仅再见到这些名臣。”
林学曾孝友天植,学业庭授,方
髫龄已具有道气象。生平自誓“一字不轻出,一钱不轻入”,
明神宗时每呼曰“林秀才”,其以清白受知如此。居恒与
李廷机相慕,廷机被攻时,人劝避之,学曾恬然如故,对人说:“吾乡不可一日无文节。”使少年有所敬惮。为官三十余载,未尝一刺投有司;遇难至亲,不少假借;室仅蔽风雨,
门可罗雀,儿童走卒,咸知有林夫子。年逾七十,犹燃灯夜读,或达旦
不寐,终日危坐,未尝跛倚。逢人循循善诱,开怀至旷。
崇祯七年
甲戌(1634年)卒,年八十八。著有《史评警语》、《洁身亭说》、《皆论学正派》,又有《孝经诠解》,《批点小学编》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