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1439年10月17日一1519年5月17日),字缉熙,号南川,晚年更号南翁,明朝茶山(今广东省东莞市
茶山镇)下埗林屋人。
生平简介
林光(1439年10月17日一1519年5月17日),字缉熙,号南川,晚年更号南翁,明朝茶山下埗林屋人。林光相貌清瘦,品行端正,自幼立志,苦学不懈,博通经史。小时候家贫,家里没有点灯的油,便去到春米间的灯下读书,常常读到半夜。虽然父亲林彦愈劝他不用过分刻苦,但他依然读书不懈。1456年,入县学读书,读到元朝理学家吴澄的著作时有很深的感悟,便在寓所的树旁筑“得趣亭”,每日在亭里读书,涵养品德、学问。林光又曾在象山南麓的东岳庙旁筑书室静居读书,研究天人之道。每当山里的梅花盛开,洁白的梅花就像是晴天的白雪,幽香袭人,林光时常与二三友人游歌其下。
求学经历
成化元年(1465年),林光考中举人。
成化五年(1469年),林光入京会试,落第,在神乐观遇到同落第的陈献章,谈得很投契。林光感叹地说:“英雄豪杰的学问,岂能只局限于科举考试。必定有更宏大的境界,可持久地研习。”遂和陈献章同船南返。
成化六年(1470年)在陈献章的家乡新会白沙拜陈献章为师。林光说:“有老师了。”陈献章亦对林光抱有极高的期望。接着,林光在榄山营建书室,闭门读书,和陈献章往来研习学问有二十年之久。
成化十五年(1479年),广东巡抚朱英力劝林光出仕。林光在复朱英的书信中婉拒说:“善于求学的人,不计较身外的成败得失,而是计较是否符合内心的权衡。宁愿学成而不用,不能学未成而勉强去用。”本年,林光之父林彦愈去世。林光守孝三年后,朱英照会两广布政使司,催促林光参加远年举人会试。林光家贫,母亲年老,需要官禄养家,在请示母亲后。
人物年表
成化二十年(1484年)参加会试,中乙榜,任浙江平湖教谕。林光到任后,平湖士人仰慕林光的声名,全县闻风而动。林光以尊师重道为己任,以自身去教育、感化学子,认为当时的学问支离破碎、过于繁杂,学子沉溺其中,已远离学问的本质。他勉励学子先要探究学问的本源,再回归自身修行。林光劝勉、奖掖学子,唯恐不够周到。一时之间,平湖学风大变。其时,上司出巡,教官、生员须提前迎接、下跪叩头,林光认为士人风气事关重大,便向皇帝奏《论士风疏》,建言“敦风化、养廉耻”,皇帝批准,颁行学校,迎接、下跪之风遂停息。浙江提学每年考查学子,都交由林光审阅试卷。浙江巡抚到平湖巡视县学,以尊师之礼对待林光。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林光主考福建乡试,福建官员向林光馈赠钱财,林光都谢绝了。
弘治二年(1489年),林光主考湖广乡试,总修《宪庙实录》。
弘治四年(1491年),参与编修《嘉兴府志》。
弘治五年(1492年),同考顺天府乡试。林光三次主持科举考试,遴选得到众多优秀的学子,人们都很佩服他的眼光。工部主事林沂、浙江布政使吴绎思分别以“方行卓异(品行政绩卓异)向朝廷举荐林光,但林光请求不升职。
弘治六年(1493年)十月,林光在平湖九年秩满,还家。
弘治七年(1494年)正月,至家,本年再赴部谒选。
弘治八年(1495年)正月十四,林光母亲去世,由于当时交通不便,林光没有收到死讯。三月,林光升任兖州府儒学教授。林光以母亲已八十二,兖州离家更远,难以侍奉母亲,上疏请求改为任职广东省邻府,没有得到批准,遂到山东赴任。林光到达山东上任时已是四月二十六日。林光收到母死讯时,兖州府以原籍公文未至,不肯放回。林光请求山东布政司下文兖州府,才得放回守制。七月十三日,始得离开兖州。
弘治十一年(1498年),补严州府儒学教授。
古籍记载
林光,字缉熙,广东东莞人。成化乙酉举人。乙丑会试入京,见白沙于神乐观,语大契,从归
江门,筑室深山,往来问学者二十年。白沙称“其所见甚是超脱,甚是完全。盖自李大崖(按:即陈门另一弟子李承箕世卿)而外,无有过之者。”尝言:“所谓闻道者,在自得耳。读尽天下书,说尽天下理,无自得入头处,终是闲也。”
甲辰复出会试,中乙榜,授平湖教谕。历兖州、严州府学教授,国子博士,襄府左长史。致仕。年八十一卒。
初,先生依白沙,不欲仕。晚以贫就平湖谕。十年官满来归,母氏无恙。再如京师,将求近地养亲,未及陈情,遂转兖州。于是奏请改地,冢宰不许。未及一年,而母氏卒。白沙责其“因斗升之禄以求便养,无难处者,特于语默进退斟酌早晚之宜不能自决,遂贻此悔,胸中不皎洁磊落也。”又言:“定山为窘所逼,无如之何,走去平湖,商量几日求活,一齐误了也。”
然则平湖之出,亦白沙之所不许,况兖州乎。其许之也太过,故其责之也甚切耳。(
黄宗羲《
明儒学案》之《白沙学案》卷二款“长史林缉熙先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