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享元,男,1909年生,福建福州人,法学教授,民盟盟员、中共党员,1930年毕业于
上海法学院政治系。曾任中央日报社资料室代主任、时事新报馆经理。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46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代法官,曾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法制组副主任等职。1996年12月15日逝世,享年88岁。
林享元,1909年出生,福建福州人,1930年毕业于上海法学院政治系。曾任中央日报社资料室代主任、时事新报馆经理。1944年加入
中国民主同盟。1942年,在重庆与
沈钧儒、
沙千里等人合办平正法律事务所。1946年,随律师事务所迁往上海,同年经中国共产党情报人员
周力行介绍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除当律师外,还从事地下工作。
1948年9月的一天,吴克坚交给林亨元一特殊任务,要他以同乡之名去找郭寿生。见面后,林亨元用福州话对他说:“周恩来请你归队。”郭寿生一听这话泪湿双眼。郭寿生归队后,党给他的任务是通过他在海军中的关系,除提供军事情报外,还去做国民党海军第二舰队司令林遵的策反工作,争取第二舰队起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时,随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秘书长闵刚侯(当时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时设秘书长职务)以民盟盟员名义参加工作。先任办公厅副主任,后又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时任法律顾问。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公开中共党员身份。后离开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后又任全国政协法制组副主任。还曾任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组织部长,他还是南开大学兼职教授。
林亨元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代法官。策反国民党第二舰队起义,是林亨元深入虎穴冒着生命危险进行的,他为党和人民作出了重大贡献。(人民法院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