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国家是某些
国家的官方用语,意指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更大的
政治实体(political entity,下称
政体)的组成部分。“构成国家”这一词并没有法律定义,仅在不同的场合按上文下理和照字面解释,例如一个作为
联邦、
邦联或
共主邦联一分子的国家。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其中一个以“构成国家”来称呼其成员国的国际组织。历史上有一些政体也是由一定意义上的“国家”(countries)共同组成,这些政体的成员都有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历史,而且在加入政体以后都仍然保留着很多原来的国家特征,例如国名、
国旗、
宪法、
国家元首、政府编制等。例如:
荷兰王国是
欧洲联盟的成员国。但荷属安的列斯和阿鲁巴通常不被认为欧盟的一部分,其居民在
欧洲议会选举中也没有
投票权。但由国籍法是由
联邦政府而非构成国家执行的,所有荷兰王国的公民都会毫无区别地获得荷兰公民和欧洲联盟公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