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松原市组建的机构
松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是松原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机构,作为松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优化全市金融发展环境,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吉林省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推进全市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
(三)承担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协调优化地方营商环境。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调企业上市挂牌。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地方金融管理职责,协助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实施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管理;参与区域股权市场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管理。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六)负责协调管理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依法依规指导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开展相关金融管理工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指导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金融工作部门相关工作。
(七)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吉林省、松原市确定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有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综合、安全保密、机关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建议提案、新闻宣传等工作;拟定机关内部管理综合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金融管理科。研究拟定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负责对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实施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管理;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金融服务科。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编制金融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开展金融知识宣传;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协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对各类鼓励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拟定“三农”金融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研究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参与普惠金融和服务小微企业等工作;协助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管理;参与区域股权市场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管理。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金融系统人才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人员编制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其中:正职4名,副职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直属单位
松原市金融服务中心是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事业的发展的支持;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做好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调度分析全市银行业运行情况,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协调人民银行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张万忠 负责金融办全面工作。
主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1 17:3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