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公安局
松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松原市公安局是松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办公地址位于松原市沿江东路2777号。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上午 8:30- 11:30,下午13:00-16:30。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本市社会治安情况,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经济犯罪案件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分析研究全市有组织犯罪活动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并严厉打击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五)指导检查全市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工作,侦办涉油违法犯罪案件。
(六)指导、监督、查处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职能秩序行为,依法管理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案件。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
(九)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察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教养审批工作及承办治安、教养案件的复议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
(十四)组织、实施对来本市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来访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六)规划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和装备建设。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教育培训、奖励抚恤及公安宣传工作。
(十八)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纪律检查、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政治部下设干部处、教育处、宣传处和综合处。
(1)干部处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物考核、任免、培养、教育工作;协管干部的考核管理承担全局警衔、工资、机构编制、保险福利、人员录用、调配和干部档案副本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具体承担市局副科领导职务以上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
(2)教育处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安干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体训练及警体活动的开展。
(3)宣传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内对外的影视新闻等宣传工作对基层对外宣传稿件审核把关;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4)综合处组织开展全局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部内政务协调、政工情况综合,搜集、整理、综合和上报有关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组织开展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全局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和情况统计,承担政治部后勤和文秘管理工作。
党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与纪检委合署办公)
负责案件检查、行政监察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民警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民警的举报、控告,检查处理民警违纪的案件;检查指导基层公安机关案件和行政监察工作。
办公室(指挥中心)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的保密工作;掌握、报告重要信息;承担文秘、接待、调研、行政督察、档案、文件收发、公安统计、机要通信、史志编撰等管理工作。全面收集、掌握全市影响社会治安的敌社情动向和各类犯罪信息,认真分析研究,发出预警通报,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及时接收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等各种案件的报警,协助局领导做好指挥、调度组织工作;负责市区110接处警工作;对县区(分)局指挥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派出所工作指导处
指导全市公安户籍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居民身份证的制作;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询以及人口统计;负责非机动车管理工作;负责边防证的管理、签发。
监所管理处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出入境管理处(外事处)
负责全市“三资”企业、涉外单位、临时来华、常驻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的管理以及涉外事件的处理;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公民出境的审批发证工作;对旅行社组织的成团出境游进行审批;受理和审批因公自费留学手续;受理换发前往国出境卡;受理、审批、签发外国人各类签证及延期签证。
法制处
起草地方公安法规、规章;公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
信息通信处
负责全市公安通信工作,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公安业务数据库,提供数据查询服务,研究制定公安通信网络建设,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动物运行和技术服务;负责市局有线、无线通信业务建设,为公安工作提供通信保证服务;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发应用公安专用装备,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控告申诉处
接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对控告、申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计划财务装备处
负责机关财务、基建、房产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全市公安系统的装备、行政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负责检查收费、罚款、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离任领导经济责任、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进行审计;指导基层搞好财务管理。
见义勇为办公室
负责全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审批工作,见义勇为基金募集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情报信息收信,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预警、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直属机构
交通警察支队
警务督察支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经济文化保卫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刑事侦查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技术侦察支队
禁毒支队
巡逻警察支队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油区盗公案件侦查支队
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森林资源保卫支队
公安干部学校
看守所
拘留所
派出机构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公安专项编制240名。
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二分局,公安专项编制180名。
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
松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安专项编制40名。
其中:科级领导职数6名。
松原市公安局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安专项编制5名,不含扶余县划拨编制。
其中:科级领导职数5名。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公安专项编制228名。
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以上5个分局是松原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安全防范,破获各类刑事、经济、治安等案件,维护社会安定;抓好分局队伍建设工作。
现任领导
刘志强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戴武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刘岩松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国华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鹤鹏 党委委员、副局长
隋海龙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晓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剑威 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2年5月,松原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入选2022年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2年8月,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前进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1 13:23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