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交通运输局
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22号),组建松原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出租车行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涉外运输的协调管理;负责港口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负责水上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市管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承担松原市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松原市交通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信息、保密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对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抓好落实;围绕交通运输中心任务和发展中的问题,组织调研,综合分析情况,提出对策或决策建议。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机关重大决策等论证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监督和行政执法教育管理;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执法监督和体制改革。
(三)综合规划科(市交通战备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的建议;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相关统计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提出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提出建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执行上级有关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和指示;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协调落实全市国防交通工程建设计划及全市国防应急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工作;制定、落实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和战时征用计划,协调国防交通物资的调用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国防交通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等行业省、市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督、预决算工作;指导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根据政府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和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省、市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省、市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局直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拟订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交通建设诚信体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市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参与市管交通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四好农村路”管理工作;负责市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组织调查处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质量事故;指导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港口维护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论证建设方案;审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重大设计变更;牵头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及公路建设管理,交通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的落实;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城市客运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办法、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制定行业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海事(水运、港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职责。
(七)安全监督科。监督实施道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并负责拟定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企业信息归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查、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及信访工作;负责组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党办主任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现任领导
局长:王文祥
副局长高建勋,协助局长分管:
局党委办公室
局建设管理科
并负责:
信访维稳工作
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原高速公路工程拆迁验收等相关工作
高速公路收费口拓宽改造续建工程相关工作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荣莉莉,协助局长分管:
局办公室
局财务审计科
局政策法规科
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
并负责:
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妇女工作
副局长陶化飞,协助局长分管:
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运输管理处
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市公路客运站
市公共汽车公司
并负责: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松原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宁江客运站移址新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副调研员张景学,协助局长分管:
局综合规划科(局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
并负责:
长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
松原高速口绿化工作
四好农村公路前期工作
局党组成员、地方海事局局长马跃忠,协助局长分管:
地方海事工作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刘宗辉,协助局长负责:
国道203公路肇源至松原段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百日攻坚战”工作
三级调研员谷春友
直属单位
1、松原市公路管理处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本地区公路养护市场管理,监督,并提供协调、服务。
(4)负责本区域内公路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本区域内公路管理机构计划、财务管理及审计等项工作。
(6)承办省公路管理局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松原市运输管理处
(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方针。
(2)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地区内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经营许可受理和审批。
(3)根据管理权限,强化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4)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发展规划,定时公布运输市场供求信息,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6)负责道路运输市场行业统计工作。
(7)负责对县(区)运输管理经营许可的监督和检查,维护运输市场公开、公正和公平。
3、松原市地方海事局
(1)负责水上安全监督。
(2)负责船舶检验。
(3)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4)负责水路运输管理。
(5)负责港口管理。
4、松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和试验检测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本市的补充规定和制度,经本市交通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受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全市公路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3)受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市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预审和上报;负责本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初审;参与本市施工单位资质的评审。
(4)参与本市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设计文件审查。
(5)负责对自检合格以上的主管监督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评定;参加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6)组织本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向市交通行政部门和省质监机构报告工作。
(7)参与本市一般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调查。
(8)参与本市公路行业“三优”工程的评审工作。
(9)组织本市公路建设工程监督、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
5、松原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松原市交通行业信息、通信发展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建设计划;
(2)负责交通运输核心交互平台、中央数据库、公众出行服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行政办公、门户网站、程控交换、视频会议等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和管理;
(3)负责组织建设交通信息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制定标准保障体系;负责交通运输信息、通信系统的编码、IP地址、通信路由、密钥、重要参数等公共资源的统一管理,指导全市交通部门落实网络安全防范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信息、通信涉外工作和业务联系工作;
(5)负责对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
(6)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规划和要求,负责规划、组织建设、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信息、通信网络,并承担网络中心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
(7)负责组织具有交通系统全局性应用信息技术的开发、成果推广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5 04:2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