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是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杭州市萧山区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事业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融合发展。
(三)负责全区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指导、参与、监督、管理并开展全区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和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履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指导和监管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管理及安全播出,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实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七)负责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区重大旅游节庆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开发。
(八)依法实施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维护管理。指导开展文物普查。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九)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保密、档案、后勤、信息化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统战、纪检、群团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执行和监督,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非税收入等工作,组织本级财务核算。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基建项目、重大维修项目。
(四)行政审批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承担本部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方面行政许可责任。牵头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重要政策及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牵头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应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五)公共服务科(挂艺术科牌子)。牵头拟订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区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
(六)广电科。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导和监管广播剧、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发行和播放。监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以及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
(七)资源开发科。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重大节庆活动。指导全区相关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旅游产业对外宣传和形象推广。
(八)行业管理科。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等行业协会。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区文化、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监督实施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业业态的行业标准。推进行业的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相关门类和行业的统计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
(九)体育科。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负责区级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和发展。监督管理健身气功。负责全区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文化遗产科。监管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承担全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专题性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本区考古发掘、出土文物保护管理。负责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以及各级各类非遗保护项目相关申报和名录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和监管。监管指导全区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非遗展示馆。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各内设机构均需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编制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兼任区文物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专职)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暂无)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萧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01 09:4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