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是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杭州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学科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六)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办法;负责、指导各类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提出核定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方案,组织指导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办理全市教职工退休、退职、辞退、奖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管理全区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教育经费;指导、管理学校信息化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校舍维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协调、管理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十三)指导局主管的社会团体、人民教育基金会工作;指导全区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二)承担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申报、审核工作以及认定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职称评审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教师因私出入境管理具体工作。
(四)承担教育人才引进与招聘的报名、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工作。
(五)指导学校开展编外用工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六)指导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教师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协助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八)关心关爱困难教职工生活,组织实施教师互助会工作和“送温暖工程”,开展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九)完成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会计结算中心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会计法》及有关规章制度,配合主管部门督促直属学校(单位)严格实施会计财务制度。
(二)指导直属学校(单位)资金使用,承担复核、确认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编制财务预算,承担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基础性工作。
(五)完成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全区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及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承担全区学校教学仪器、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和直属学校(单位)设备及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招标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区学校食堂、饮用水、校内超市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承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区学生资助、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及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考试中心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及考试等具体工作。
(二)承担全区成人高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等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等非学历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
(四)承担全区高中招生考试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有关招生政策的咨询服务、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的统计等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七)协助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组织新教师招考、教师职称考试等具体工作。
(八)承担上级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任务。
(九)完成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学校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指导协调全区各类学校开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开展反恐、禁毒、交通、消防、实验室等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单位)的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监管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协调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承担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及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协调教育信用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权力清单相关工作。
督导科(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科)
承担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承担对学校(幼儿园)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承担督学队伍和督学责任区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承担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拟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科技、卫生健康、生态文明教育、红十字会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竞赛、艺术活动、文明创建工作和卫生工作。指导学校心理健康、家庭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文化创意工作。
教育科
拟订全区基础教育、中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协调组织全区各类教育考试。
计划财务科
承担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本部门教育经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教育基建、教育装备配备、学生资助以及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投资项目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配合管理学校卫生工作。承担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
人事科
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指导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党群科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办公室(行政许可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综合调研、信访、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工作方面行政审批具体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费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