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
杭州市公安局下属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五、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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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