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正局级,挂市民防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民防空(民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全市人民防空(民防)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相关规划。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实战化训练演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整组和训练。
(四)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网络、指挥信息系统、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指导开展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监督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监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和公共信用管理。
(七)参与军民融合建设。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城市平时抢险救灾、应急支援工作。组织指导区、县(市)开展人民防空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服务民生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区、县(市)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民防)教育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民防)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十)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一)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指导区、县(市)开展人民防空(民防)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杭州警备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切实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推动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构建形成全民防护体系。坚持战备建设牵引,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部常态化建设,构建适应现代战争的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城市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提升人民防空建设信息化水平,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体系。坚持平战结合,深度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产资源,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人民防空系统简政放权,努力构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市场体系。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指挥通信处。承担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指挥信息化、疏散基地等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计划。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建设。指导开展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所运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群众组织整组。承担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程管理处。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并监督落实,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相关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监督指导区、县(市)地下空间开发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按权限承担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市本级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承担市本级已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平战结合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拟订全市人防设施的平战结合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本级已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拟订人民防空(民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和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局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军民融合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资质和公共信用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
(五)计划财务处。承担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措工作,承担和指导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承担人防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战备物资保障工作。承担编制人防工程及业务建设(维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人防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审计监督全市人民防空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和财务规定执行情况。承担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人员编制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设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处长级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级5名。
现任领导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局长):裘新谷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张文戈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宋肖锋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郑国斌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工程处处长:成英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二级巡视员:谢国建、邵夏明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周凤祥、杨松林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