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至1968年在天津轻工业学院食品工程系食品工学专业学习,留校待分配(1968年9月至1968年12月)。1968年至1975年为涿鹿县酒厂、县委办公室干部。1975年至1978年任涿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78年至1983年任涿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1983年至1985年任涿鹿县委副书记(其间:1983年8月至1985年9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1985年至1989年任张家口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89年至1992年任张家口地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家口地委副书记(1992年5月至1992年7月)。199年至1993年任张家口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张家口市委副书记(正地厅级)(1993年6月至1993年12月)。1993年至1996年任
衡水地委副书记、
行署专员。1996年至1997年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地厅级)(1996年3月至1996年9月),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地厅级)、省综合经济工委副书记。1997年至2001年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地厅级)、省综合经济工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2001年起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地厅级)、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2003年1月起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八届全国
人大代表,五届、六届省委委员,省四次党代会当选为省纪委委员,省九届人大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