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平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正厅级)
杨文平,男,黎族,1963年8月出生,海南保亭人,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
人物履历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广东民族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7年2月,任海南三亚市荔枝沟区资料员、团委书记;
1987年2月至1987年7月,任海南三亚市高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7年7月至1988年8月,任共青团海南(1988年4月后为海南省)三亚市委书记;
1988年8月至1990年6月,任共青团海南省三亚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0年6月至1994年12月,历任海南省三亚市环境资源局宣教科科长、副处级干部;
1994年12月至1997年5月,历任海南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专职秘书、正处级专职秘书;
1997年5月至2000年9月,任海南省政协环境和资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任海南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1年3月至2005年7月,任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2005年7月至2011年4月,任海南省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海南省陵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副厅级);
2012年1月至2018年2月,任海南省陵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厅级),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
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任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
四届、五届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兼,2007.09)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19年6月,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杨文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双开处分
2019年12月,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文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文平在担任陵水县县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巡视提出的违建项目整改要求阳奉阴违、表里不一;违反工作纪律,纵容违建,违规调整控规;利用职务便利,在调整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文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向商人换取金钱的筹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文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决定逮捕
2019年12月底,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文平(正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征收土地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对杨文平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0年2月,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文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文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调整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文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0-02-2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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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