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铎(1905—1933年),字警轩,曾化名杨金铎,杨泽。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农历八月二十日,生于芮城县杨沟村(该村1959年迁至今东垆村)。1933年4月,振铎与张炽在雨花台北坡下(今称北殉难地)英勇就义。
人物经历
振铎少时,聪颖好学,后入县立第一高小,尤为勤奋。1921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与彭真,薄一波等为同学。不久,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即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是太原学生运动知名领导者之一。
1925年,英、日帝国主义在上海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五卅惨案”。全国掀起了规模巨大的反帝爱国运动。振铎在行将毕业之时,毅然将学业暂搁,积极领导太原学生进行示威,以作声援。又和其他同学积极筹建“沪案后援会”,毅然典当被褥,带动同学捐款,支援上海工人,学生爱国斗争。
1926年初,振铎从一中肄业,被党组织保送入上海大学,在瞿秋白为系主任的社会学系学习。到校不久,即担任该校的共青团支部书记。后又被选为代表,赴广州参加第八次全国学生代表会。
1926年5月21日,为迎接北伐军进入上海,周恩来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振铎担任由共青团员,青年工人组成的少年先锋队的指挥员,他手执红旗指挥队伍与军阀部队直鲁联军作战。血战两天一夜,英勇无比。起义胜利,建立了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他兼任共青团上海法南区委书记。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他不畏艰险,坚持斗争。4月17日,振铎赴法租界工作时,在拉斐德路南康路口被便衣特务逮捕。转押于上海漕河泾江苏省第二监狱。
在狱中,他从未停止过斗争,先后四次上书申诉,痛斥敌人残害无辜的罪行。他上书说:“金铎(振铎化名)之经过(历),历历俱在,何所据而加我以捣乱派之罪名?更何凭而科我以十年之刑期,青天白日之下,竟无法律耶!”并指控监狱残暴,要求公开审理,予以无罪释放。同时,党组织也积极设法营救。这时,在家乡有的亲友写信劝他“痛改前非,早日还家”。他复信说:“前非何在?痛改何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之奔走,正是为拯救全国父老兄弟姊妹于水深火热之中,我有坚定不移意志,百折不挠精神,死生在所不计。”他在答学友李蔚的复信中说:“即使解脱(指出狱),‘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江苏省高等法院终于1929年11月19日,将他“无罪释放”。出狱后,即到设在上海俄国租界中的共青团中央机关工作。不久,担任了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
1930年3月,振铎兼任沪中区行动委员会书记。4月29日夜,振铎以省委代表身份主持区行委在英租界党的秘密机关“三友煤炭公司”开会,并对盲动主义的危害,提出自己的看法。不料,被叛徒告密,振铎等九名领导人被捕。他被判刑九年零十一个月。转押漕河泾监狱。后又被解押于南京中央军人监狱。
在狱中,他联络了江苏省委的陈开(即陈洪)和中共中央巡视员张炽,组成监狱党支部,又和狱外的互济会取得联系,领导难友进行狱中斗争。
1933年3月,南京互济会交通员被捕叛变,向敌供出狱中党组织活动情况。振铎,张炽和陈开等人被提至南京宪兵司令部“重审”。敌严刑拷讯,并以叛徒劝诱、挑拨离间等手段,均未凑效。4月1日黎明,振铎与张炽在雨花台北坡下(今称北殉难地)英勇就义,时年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