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尧,生于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8月,卒于1971年2月),字子高,原籍
循化县人。历任中国民主同盟会青海省第一、二、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青海省土改工作委员会主任、青海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杨希尧,生于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8月,卒于1971年2月),字子高,原籍
循化县人,少年时期,就读于西宁,勤奋好学。二十二岁时,入北京燕京大学深造。
1911年前夕,在校参加了“同盟会”。大学毕业后,即回到西北地区,从事工作。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在兰州参加了维护孙中山所主张的《临时约法》的“护法运动”,反对张勋复辟帝制。因此,遭到通辑,转回西宁。
1926年任西宁道尹公并教育科长,以及青海省女子师范学校校长。1931年6月,青海省教育厅开始成立,杨希尧被选为首任厅长,并兼任过西宁高级中学校长,热心于教育,积极行使职权,经过六七年的努力,不仅扩充增加了中等学校,而且推动发展了小学教育,促使青海教育事业欣欣向荣。
青海解放后,即被选任为西北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1951年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委员,自1951年3月以后历任中国民主同盟会青海省第一、二、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青海省土改工作委员会主任、青海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他在担任青海省审查反革命案件委员会委员时,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并于1951年4月,在青海省协商会议上,揭发出西宁市天主堂不法分子的罪恶。他在担任民盟青海省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先后主持召开了第一、二、三次全省盟员大会,正确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组织和推动盟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组织和推动盟员积极参加省、市的各项政治改革运动,参加政权建设和文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