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鞭法
词语
条鞭法,读音tiáo biān fǎ,汉语词语,意思为一条鞭法。
解释
1、即一条鞭法。
2、即一条鞭法。实行一条鞭法后所归并的各项赋役的总称。亦省称“[[条鞭]]”。
出处
《续文献通考·职役二》:“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徵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明·沈榜 《宛署杂记·经费下》:“每年额派小麦、赤豆、白豆、大青、黄豆、库子三名,俱见条鞭下。”
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下》:“本县各官柴、马、皂银,详条鞭下。”
清会典·户部》:“但刊列地丁应徵之数,俾民不惑,是为条鞭法,即明之一条鞭法也。”
参考资料
条鞭法.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3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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