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警,是公安机关在普通群众中招聘的
协警队伍。村警是基于派出所民警人力不足,乡村管辖面积较大、辖区分散的特点设立的,他们白天在田间劳作,夜晚在乡村巡逻,普通的如同一介村民,但也可以“特殊”得身着“警服”,配备部分单警装备,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甚至协助破获命案。
村警由于农村“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居住分散”等特征突出,民警人均服务管辖面积达69平方公里,派出所民警人均管辖面积高达284平方公里,农村、牧区派出所普遍面临辖区面积过大、执法办案成本过高等问题。
为此,2014年起,青海省探索推动警力下沉相关工作,在先后推出的“双百行动”、“强基安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中总结经验,建立省、市州公安机关对口支援基层派出所常态化工作机制,下沉民警实行两年一轮换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行“村警”工作机制。
“村警”由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聘,依照《青海省“村警”管理使用办法》,以优中选优为原则,坚持“复员军人优先、党员优先、有较高文化程度优先、思想进步和年富力强优先”的标准进行筛选,并对“村警”的权利义务、职责权限、待遇保障、日常管理、考核奖罚等情况,做出明确规定。
为保证“全省覆盖、一步到位”,“村警”工作所需各项经费纳入
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按照省级财政承担35%,市(州)县两级财政承担65%的比例发放。
2015年10月底前,按照省、市州、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20%、10%和20%的比例,在全省范围内抽调1263名50岁以下业务骨干充实派出所;年底前,招聘4530名协助基层派出所民警开展工作的村民(“村警”)参与工作。
信息情报工作是“村警”的四大职责之一。通过走家串户、提供各项便民服务、帮助解决邻里纠纷,“村警”在收集社会信息、及时化解纠纷和维护稳定方面获得了广泛支持。通过及时收集上报社会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大量不稳定的因素被化解在基层,既维护了农村基础的社会治安稳定,又节约了行政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