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会议
村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
村民会议是村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会议简介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职权有:制定规章权;人事任免权;议事决策权;民主监督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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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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