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1047-1098),宋朝官员,字伯镇,宋上虞人,参知政事庄简公
李光之父。
第八世 彻公三子——高:字伯镇,行五。庄简公三世墓表云公七岁善属文,既长敏于思,得纸笔立就有经世意,每困场屋曰:遇不遇命也。晚以书史自娱,诲时辈以忠孝,诸生受业,满门尤多著述。公老不废学,诸子皆躬自训导,不以家事累之。生宋仁宗庆历七(1047)年丁亥X月X日,卒宋哲宗元符元(1098)年戊寅,杨文靖公撰墓志铭。绍兴戊午(1138)赠太子少保。
第七世——高:字伯镇,赠太子太保。配:史氏,赠文安郡夫人。生五子:允、冠(贯)、辉、光、宽。女一。庆历丁亥(1047)年十二月十一日巳时生,元符元(1098)年六月十一日卒,葬大云岙。
先君讳高,字伯镇。七岁能属文,风度秀丽,父师尤所器重。既长,刻意文学,敏于思,得纸笔立就,一时从学者以百数计,每游场屋。凡公授以意旨多得第,而公每不遇,或请改笔可以当有司,公曰:遇不遇命也,不忍负所学。至晚岁,不复谋仕,杜门隐约以书史自娱,接乡闾辈必诲以忠孝,爵禄有命当尽在我者而已。性好交游,多著述,生平不读释氏书,而识见超然,盖有所自得者。病革时索笔题句云:突将离风驰电掣。午夜风云寒潭落月,风驰电掣不可留,寒光自空阔。其精诚超迈如此。龟山杨时撰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