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人物。广饶县小张乡
太河村人。他20岁时,靠贩卖私盐为生。“
七七事变”后,纠集百余人,拉起队伍。后编入李寰秋的“抗日自卫团”,任第一大队长。
1938年10月,改编为国民党山东保安十六旅,任第一团团长。1940年,率部投靠日军,编为警备二团, 驻毛王村。1942年11月5日,去
张店参加
日本司令蟠井举行的“归顺典礼”,被委任为“兴亚灭共建国军”第一旅旅长兼第一团团长。后又与
王砚田组成“山东灭共建国军”。
1940年—1943年间,李青山部多次配合日军对
广南、广北、益(都) 寿(光) 临(淄)广(饶)、清东等
抗日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先后制造石碑、小码头、高店等惨案, 用活埋、砍头、剜眼、剖腹、肢解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抗日军民700余人。在经济上,他成立“统筹委员会”,向群众摊派“救国捐”、“安民捐”、“慰劳费”等,过期不交或交不足者,即采取“派条子”、“传口信”、“拉鸡”等手段夜袭绑架,迫使拿钱赎回,否则就杀害人质。 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李青山部进驻
广饶县城,后又窜至
张店。此间,还经常派遣特务潜入
广饶侦探情报,进行暗杀活动。仅1946年1—4月间,中共党员干部340余人被处决。
1946年6月
张店解放,李青山率残部380余人退至
寿光县张楼附近,被
渤海军区十四团围歼。 李青山逃至
益都县的大袁村东时被活捉。1947年5月16日,李青山被押至
广饶县
延集村,在会上受公审后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