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逢亨(1744~1822),字垣斋,号培园,又号平湖,平利县人。他敏而好学,品学兼优,能诗善文。
乾隆四十四年(1779)拨贡,充四库校录议叙理问,分发北直隶,借补蓟州州判,掌管治河工程。乾隆五十七年(1792),调任霸州同知。
嘉庆六年(1801),任永定河南岸同知,嘉庆十四年(1809),任河间府知府。嘉庆十六年(1811)三月,嘉庆皇帝西巡,指明召见李逢亭,赏赐他三品顶戴花翎,并颁赠“福字、鹿肉”(即福禄也)。嘉庆十七年(1812),升黄河总督(亦称东河总督),左都御史,兵部尚书,历署直隶总督。嘉庆二十五年(1820),告老解甲,回到平利,慷慨解囊,拿出积蓄,购王英(出任砖坪都司、离开平利)之故宅一院,捐给五峰书院(今城小前身),惠及士林。并与故乡父老,“放怀山水间”,欣赏故乡美好风光,“绝口公事”。
道光二年(1822),病卒于家,祀乡贤于府城,清廷为他树碑立传,加封为荣禄大夫。
李逢亨(1744~1822),字垣斋,号培园,又号平湖,平利县人。童年时,由其父李岩送往兴安州读书。他敏而好学,品学兼优,能诗善文,精通《禹贡》,门齿伶俐。乾隆四十四年(1779)拨贡,充四库校录议叙理问,分发北直隶,借补蓟州州判,掌管治河工程。乾隆五十七年(1792),调任霸州同知。该州州治为九河趋汇之区,旧设埝以御众流,岁久不治。他与刺史商酌立法十条,率士民实力兴筑,是年各河皆涨溢,幸得无虞,迁永定河三角淀通判。
1809年,他调任河间府知府,刻意勤政,为民伸冤,深受百姓爱戴。这一年,黄河水暴涨,决堤十余处。他奉旨抗洪,日夜坚守危难险段,组织加固堤防,终于堵住缺口。嘉庆帝闻讯特旨擢升他为永定河道东河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