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质忠(1915年1月31日一2002年6月28日),曾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共中央机要局局长,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第四机械工业部副部长等职。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介绍
李质忠,1915年1月31日生,福建省上杭县才溪镇人。原名李祖钟,曾用名李志忠。1929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个人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先后做区、县儿童、少先队工作,上杭县团县委巡视员,少共福建省委、少共中央局文书。1931年任中共苏区中央局机要文书。1934年调中央军委机要科工作。参加中央根据地历次反“围剿”斗争。参加红一方面军长征,担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和红军总司令部机要科译电员、电报保管员、抄报股长。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
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总司令部、后勤部机要科副科长、科长。1940年至1941年先后担任王稼祥、叶剑英的秘书。1942年4月至1943年3月任中共中央机要局副局长、机要工作委员会委员兼机要科长、处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并在大会上作关于党和机要通讯工作的发言。
解放战争时期
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机要处处长。1945年9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行政委员会委员,在任弼时领导下参与负责杨家岭机关行政工作。1948年5月至1949年任中央办公厅机要处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中共中央机要局局长,先后兼任南京军区机要学校校长、国防科委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等职务。1962年至1964年带职下放福建省,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中共福建晋江地委副书记。1965年11月至1967年1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共中央机要局局长,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书记。“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劳动。1973年任江西省抚州棉纺织厂党委副书记。1977年4月至1979年1月任国务院第四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79年1月至1982年4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机要局局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副书记等职。1982年4月兼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离职休养。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2年6月28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党我军机要保密工作的优秀领导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原副主任李质忠同志(正部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