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豫闽
原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李豫闽,男,汉族,1961年11月生于福建漳州,籍贯河南林县,中共党员。历史学专业博士,艺术学专业教授。
人物简介
1961年生于福建漳州,籍贯河南林县。历史学专业博士,艺术学专业教授,原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非物质文化研究与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委员。
担任职务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研究与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
《海峡文化遗产》主编;
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博士点第一带头人,艺术学硕士点第一带头人。
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协第十届副主席、福建省民协主席。
出版图书
学术研究
李豫闽长期致力于美术理论与闽台民间美术理论与实践研究,先后在《美术》、《美术观察》、《美苑》、《江苏画刊》、《艺苑》(台湾)等重要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20余篇,其中《明清漳泉移民与民间美术传播》、《台湾民间美术的分期与辨析》、《隔着海峡的脉传——漳州木版年画》等,对闽台两地的文化渊源与形态加以了理论上的梳理与阐释。
先后承担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闽台民间美术比较研究》、《当代艺术主题表达与传统文化资源应用研究》;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1项:《闽台民间美术艺人调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A类项目1项:《艺术文化学研究》,应用学科交叉方法对海峡两岸的民俗事象进行综合考察与研究,填补了闽台民间美术相关研究的空白。此外《艺术文化学》等两部专著两次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先后出版个人专著5部,其中《当代艺术与本土文化》、《话语·情境—当代美术丛论》从艺术家个人的立场、经历、体验和经验出发,对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开掘和应用本土文化资源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深刻的阐发,以此为闽台民间美术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个人所开设的《艺术文化学》硕士课程,于2005年11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评为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
所获荣誉
科研成果获得福建省政府百花文艺奖荣誉奖(最高奖)1次,一等奖1次,二等奖1次,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
开设的硕士课程《艺术文化学》被评为省级优质硕士研究生课程。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14:03
目录
概述
人物简介
担任职务
出版图书
学术研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