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联星
原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
李联星(1902-1928),福建省龙岩县(今新罗区)城关人。15岁随父到新加坡,在华侨商业银行当练习生。因在《华侨日报》上发表文章揭露社会黑暗和罪恶,触怒银行老板而被开除。后到华侨工商补习学校当庶务。1924年4月,和胞弟及在龙岩的集美学生共同发起创办新龙岩季刊社,出版《新龙岩季刊》,他为该社驻南洋干事员和发行部驻南洋发行员。
人物简介
姓 名:李联星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籍 贯:福建龙岩
出生年月:1902年
牺牲日期:1928年12月22日 
人物生平
15岁随父到新加坡,在华侨商业银行当练习生。因在《华侨日报》上发表文章揭露社会黑暗和罪恶,触怒银行老板而被开除。后到华侨工商补习学校当庶务。1924年4月,和胞弟及在龙岩的集美学生共同发起创办新龙岩季刊社,出版《新龙岩季刊》,他为该社驻南洋干事员和发行部驻南洋发行员。1926年春回厦门,旋赴广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加入中国共产党。结业后被任命为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10月,随北伐军入闽,被任命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福建省汀漳龙办事处”负责人。11月,任国民党漳浦县临时县党部农民部负责人。同年冬,在龙溪县组织领导了倒蓝(汝汉、石码商会会长,是作恶多端的地主恶霸)反廖(鸣欧,漳州驻军团长,曾收贿包庇蓝)运动,并取得胜利。1927年1月,当选为刚成立的中共闽南特委委员,参与领导漳浦农民群众开展的豁免盐税的斗争,并在漳浦县武箭亭和漳州丹霞书院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致力于培养农运骨干。“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被迫转入地下活动。12月,任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执委,在厦门、石码、漳州、平和等地领导农民开展斗争。1928年1月,组织漳浦县农民进行三次反抗烟苗捐的请愿运动,遭到反动军队镇压。3月,参与组织农民武装夜袭程溪警察所,以配合平和农民武装暴动。11月,调任石码独立区委书记,继续从事农民运动。1928年冬,因叛徒出卖被捕。12月22日,在漳州英勇就义。
参考资料
李联星.人民网.
李联星.新罗党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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