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桢(1873——1946),字子栋,号朴园居士,中安镇中北村人,满族。自幼聪明好学,过目成诵。清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中进士,时24岁,授予吉林省后补知府。民国初年,作为东北代表,被聘注释国音。后曾任奉天督军署秘书,陆军二十八师秘书等职。 李维桢为官廉洁,两袖清风。“九·一八“事变后,返回乡里,在城内万顺当胡同闭门家居。
维桢诗词、歌赋、书法无一不精,写诗撰文一气呵成。通晓天文、数学,能笔译日文、俄文,著有《戊戌文存》。1928年编纂的《北镇县志》载其诗文8篇,文笔工谨,甚为后人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