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菊,女,汉族,1956年3月生,四川彭州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人物履历
1978.02—1982.01,四川农学院农机系农机化专业学习
1982.01—1984.11,四川省彭县灯泡厂工作(其间:1984.06任副厂长)
1984.11—1985.07,四川省彭县工业局副局长兼县灯泡厂副厂长
1985.07—1986.02,四川省彭县工业局副局长
1986.02—1992.01,四川省彭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2.01—1993.11,四川省彭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3.11—1997.08,四川省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4.09—1995.07,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7.08—1998.06,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
1998.06—1998.12,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
1998.12—2000.08,陕西省西安市副市长(1997.09—2000.07,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08—2003.08,四川省
成都市委副书记
2003.08—2004.08,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4.08—2004.12,四川省委常委
2004.12—2016.01,四川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2016.01—2016.05,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
2016.05—2018.01,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四川省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委员
职务任免
2016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李登菊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