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璧(?~1525),明代官员、学者,字白夫,号琢斋。武缘(今广西壮族自治区
武鸣县)人。他弘治八年(1495)中举,曾任浙江
兰溪县、仁和县教谕,也曾随
章懋在南京讲学。
正德十年(1515),他出任四川剑州(今
剑阁)知州后,筑剑阁道,倡修学校书院,增设贸易市场。正德十六年(1521)升云南临安府同知。嘉靖四年(1525)调任南京户部员外郎,病逝于赴任途中。著有《剑门新志》、《名儒录》、《皇明乐谱》、《剑阁集》等书。
李璧就任剑州知州时,战事刚平,剑州城垣破败,民生涂炭,百业待兴。他劳以身先,教以身率,为老百姓办了很多实事,尤其是倡导整修剑至
保宁府(阆中)的三百里官道,组织民工在道路两旁补植柏树,颁布“官民相禁剪伐”禁令,功不可没。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州人朱彩撰写的《重修文庙记》中记载:“剑道植柏,盖武缘李公遗荫。”清雍正《剑州志》载乔钵《翠云廊》诗云:“两行古柏植何人?……传是昔年李白夫。”同治《剑州志》载:“古柏树万株,为璧所植。”李璧植柏、补柏、护柏的举动,对翠云廊的形成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剑州人民为了怀念先后担任知州的李璧和杨如震两位德政卓著的父母官,于明万历八年(1580)在今剑阁县普安镇修建二贤祠,并铸二公铜像供奉。后祠毁于火灾,清光绪十一年(1883)重建于今普安镇小玲珑社区内。
后来,当地政府在四川省剑阁县
翠云廊景区内新建一祠,专祀李璧,以颂扬他植柏、护柏的功绩。祠内有李璧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