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亭
革命烈士
李瑞亭(1909-1946),女,卢氏县衙前村人。1946年,被其夫武卓华杀害,遗体弃于荒野,时年37岁。
人物生平
李瑞亭(1909-1946),女,卢氏县衙前村人,幼年即向往民主革命,渴望妇女解放。20年代末,在封建家长的包办逼迫下,与大石河地主子弟李建国结婚。
1933年,红二十五军千里西征时途经大石河,掉队的吴廷贤(后为大石河党支部负责人)在大石河经营小商业,常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在他和中共地下党员许天民等人的教育影响下,瑞亭走上了革命道路,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被选为支部委员。
1941年,国民党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卢氏地下党组织受到威胁,县委决定党员分散隐蔽。党组织活动基本停止。
此时,因瑞亭入党后外出活动增多,引起李建国(时为国民党军官学校学员)的仇视,终将其赶出家门,瑞亭毅然与之决裂,带上两个孩子外出谋生,虽贫病交加,仍满怀信心地迎接解放。
1942年,国民党“伏牛山工作组”等特务组织在卢大肆逮捕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瑞亭在东湾村寨沟被捕。次年,特务们将瑞亭及其难友一行36人押送叶县集中营,瑞亭被捕后,坚定自若,从容镇定,其两个孩子流浪在外,一个饿死,一个惨遭狼害。
1944年5月,日军进犯豫西,在集中营迁往西峡途中,瑞亭乘机逃脱,返回卢氏后,仍到处寻找党组织。1946年,她流浪到栾川再嫁,后在与新四军秘密联络时,被其夫武卓华杀害,遗体弃于荒野,时年37岁。
1982年,栾川县人民为其立衣冠冢于栾川烈士陵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3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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