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棻
清末大臣
李湘棻(1798~1866),字云舫,清末大臣,山东安丘夏坡村人。少年丧父,20岁乡试得副榜。回乡后在辛庄子教义学,边教边学,攻读3年,第二次乡试中举人。1832年(道光十二年)中进士,钦典翰林院庶吉士,后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英国侵略军在广州寻衅扰乱,他随从参赞大臣隆文赴粤处理有关事宜。因襄赞军机和参战有功,奖以知府衔,并赏戴花翎。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实授宁国府知府。后擢任太常寺少卿,于清浦江会同总督麟庆办理淮安、扬州一带防务,亲自带兵防堵江北。翌年8月,特命署理漕运总督,先后3年奏陈大江南北的防务部署,以防外国侵犯。道光帝阅其奏折后,一夜三传入宫,甚赞其议,实授他为漕运总督,兼任兵部侍郎、督察院右副都御史。
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末,他请假回乡料理母丧,被御史袁甲三参奏,以贻误国事被罢职。1853年(咸丰三年)起用他帮办团练,赏还原漕运总督衔。1854年(咸丰四年)2月,因防御太平军不力,又因单衔由驿奏事不合章程,清廷再次予以罢职,遣送边疆服苦役。行至山东平原,僧格林沁亲王力保奏准,暂行留营,经营日照合山矿务。1858年(咸丰八年)调赴天津,受礼部尚书瑞麟调遣,增修炮台,加强海防,以御英、法侵略。经瑞麟保奏,赏四品顶戴,后又赏还花翎。
1866年(同治四年),他奉命回籍督办团练防御捻军,不久因病卒于原籍。恩赏二品封典,诰授资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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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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